数学科学学院学生非正常死亡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厦大数学【2008】5号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正确把握和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从建立和谐校园、维护校园稳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紧紧围绕学校的政治稳定和秩序稳定,认真做好校园学生非正常死亡和学生群体性非正常聚会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同时妥善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校园安全与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指挥有力,处置迅速,成立学院处理学生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 长:张明智 林亚南
副组长:邱春晖 许传炬 谭忠
成 员:陈锦华 曾吉文 黄兆君 吴杏梅 杨机像 李再成 各支部书记 研究生会主席 学生会主席
主要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工作;
2、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做好预防和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出现的苗头和隐患,通过召开综合会议分析案情、研究对策并采取相应措施。
3、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上报、妥善处置、统一指挥。学院领导小组成员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并由学院办公室按照学生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意见向上级相关组织进行报告。
4、按照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做好善后工作。
三、工作程序
(一)学生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1、如果事件发生在教学区,班干部及发现者要在第一时间将事件报告给学院主管领导和保卫处,接报后,启动本工作预案,通知相关人员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如果事件的发现者知道非正常死亡的学生或参与非正常聚会的学生所在系而第一时间报告给该学生的所在系,该系要立即启动院(系)学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并迅速将事件报告给保卫处。
2、辅导员和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应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制止事态扩大,初步控制局面,掌握动态,疏散围观同学,根据事件的性质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同时迅速将情况报给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如果有学生在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时受到惊吓或突有学生在学生非正常聚会类事件中受伤,要及时拨打110或120送往医院。
3、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及各级领导的指示,及时掌握舆论导向,澄清事件真相,防止谣言传播和人为地将事态扩大,减少影响。经校党委宣传部批准慎重接待来访的新闻媒体,防止新闻媒体借机炒作。对于学生非正常聚会类事件,还要宣传有关法规政策和纪律要求,做好下面宣传说服劝阻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同时根据校园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意见有原则性地向聚集者承诺相关事宜。
4、对于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公安机关赶到事发现场后,学院协助学校保卫处、公安机关勘察现场,对事件产生的原因进行调查。
5、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迅速掌握事件发生后学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动员所有力量(包括班主任、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导师等)做好学生的疏导工作,确保学校正常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
6、处理学生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坚持及时上报、妥善处置、统一指挥的原则,通过召开综合会议分析案情、研究对策,根据公安部门的认定结果和上组领导的指示精神商定处理意见,协助公安部门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对于学生群体性非正常聚会事件,要及时果断地解决合理要求所涉及的相关问题。
7、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向学生家长等传达事件处理结果,按照学校领导小组意见处理好善后各项工作。
四、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要求
1、处理校园突发事件,要树立忧患意识,要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努力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
2、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平时应按学校规定深入学生公寓,多方面了解情况,关注各种带倾向性的问题。积极分析研究对策,做好预防工作。
3、如果突发事件发生后,院(系)主要领导要迅速到位,按照预定方案及时果断地采取措施。任何单位或个人当突发事件发生后没有严格按本预案要求工作,学院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4、对于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在处理的过程中,要坚持以公安部门的认定结果为准绳进行处理,同时注重其他学生的心理教育工作。对于学生群体性非正常聚会事件,在处理过程中要本着防止矛盾激化,分清事件主要策划者和一般参与者的责任,对其进行分别对待,要以稳定为前提,公正公平地妥善处理,对于学生的合理要求所涉及到的相关问题,都要及时调整,要在实质上解决问题,不留后遗症。
5、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随时保持信息畅通。
数学科学学院
2008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