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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制度
编辑:lzhx发布时间:2008年10月30日

数学科学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制度

厦大数学【200815

1、实验室实行实验室主任领导下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实验室主任应指定专人担任各个实验室的安全员,并且要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安全情况,提高防范事故发生的能力。
  2、安全员在实验室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室安全工作,并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安全 责任制度和安全报告制度。
  3、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该牢记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安全操作规程。
  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等安放要规范;实验室禁止堆放杂物;实验完成后进行认真清理实验场地,做完实验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确实需要临时接拉的电线应该注意安全,用毕后立即拆除;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消防设备要醒目易于提取,消防器材要按照要求定期检查更换。
  6、实验室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仪器设备的丢失和损坏。丢失和损坏仪器设备按照《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处理。
  7、大型仪器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8、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院(系)领导和学校有关管理部门。严禁隐瞒 虚报事故。各个实验室应建立适合自己应对事故的方案和措施。
  9、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违反安全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各类事故,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事故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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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