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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
编辑:lzhx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2日

数学科学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

厦大数学【200915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按《hg8868官方网站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试行)》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建设一支与我院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相适应的辅导员工作队伍,不断开创我院学生工作新局面,特制定本条例。

辅导员是学院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是确保学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按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学院将履行对我院辅导员的日常管理、有关业务培训、相关考核,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等有关工作。我院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培训考核、相关待遇等依据本条例执行。

 

第二章   主要职责

一、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组织新生入学教育,帮助新生尽快适应校园环境和大学生活,了解并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为今后的成长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组织各种专题教育,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任务要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进行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教育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配合任课教师抓好学生的专业学习,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学术规范,养成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优良学风。

三、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结合专业特点,引导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活动,促进学生在服务社会的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弘扬hg8868官方网站特有的校园精神,营造和谐校园文化环境。指导学生开展学术、科技、体育、文娱等校园文化活动,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协调发展。

五、做好学生就业工作。开展毕业生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开展就业指导服务,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和生涯管理能力;积极拓展就业渠道,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六、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参与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开展网络思想道德教育,加强与学生网上和网下的沟通、教育与互动,发挥网络的宣传教育作用。引导大学生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滥用行为和低俗之风。

七、协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问题,配合学校心理咨询与教育中心做好必要的心理疏导和帮助,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

八、承担学生资助与日常管理工作。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奖贷助学金与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等工作,指导学生勤工助学,加强教育引导,促进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成才。负责学生的学年鉴定、素质测评、评奖评优等工作,认真做好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及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

九、指导学生党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或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培养、考察、发展与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推优入党工作。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班级管理和学生骨干培养工作,营造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班风。

十、维护校园和谐、安全和稳定。保持与学生经常性的接触与思想交流,建立畅通的学生信息渠道,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迅速报告和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稳定,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三章  工作要求

十一、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指导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按照学院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十二、深入研究大学生思想实际,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定期开展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

十三、针对大学生组织形态变化实际,运用党团工作、学生组织建设、学生生活园区建设等载体,做好学生组织管理工作,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十四、努力拓展各种新的工作途径,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不断提高工作技能与水平,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十五、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观念,引领、教育全院学生增强“主人翁”意识,为构建和谐学院和推进学院的中心工作做表率、做贡献。

十六、要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在工作中自觉树立大局意识、集体意识、忧患意识,引领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勇于成才。

十七、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高校稳定。

 

第四章  工作制度

十八、谈心制:要深入学生实际,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定期与学生家长、班主任、本科生导师及任课教师联系,准确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把握学生的思想脉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十九、听课制:要深入学生课堂,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开展针对性的学业指导,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十、进宿舍制:要深入学生宿舍,及时了解学生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建设健康向上、求知好学、整洁卫生、互助和谐的宿舍文化。

二十一、会议制:要定期召开年段大会或主题班会,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的需求与问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发展指导,引导学生正确关注校内外时事,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十二、周记制:要撰写工作周记,定期分析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上的情况,以及自己所开展的工作与成效,及时向学院反映和提交需要重视或解决的问题,促进工作的持续开展,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

二十三、档案制:要建立所带学生基本情况的完整档案,包括学业情况、家庭情况、困难生情况、心理健康情况、奖惩情况、社会工作和学生党建等方面内容,促进学生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第五章  配备与选聘

二十四、按学校要求,本科生专职辅导员总体上按师生比1:200的比例配备,研究生专职辅导员按一定比例配备,兼职辅导员根据当年度实际情况配备。

二十五、本科生专职辅导员配备优先保障漳州校区并建立合理的轮岗制度。

二十六、兼职辅导员一般从学院党务秘书、青年专任教师、优秀研究生尤其是硕博连读的研究生中选聘,学院鼓励青年专任教师从事一段时间的专兼职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

 

第六章  培养与发展

二十七、辅导员培养纳入学院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享受专任教师培养的同等待遇,推荐优秀辅导员骨干参加学校组织的到境外高校考察见习和进修深造。

二十八、支持学有专长、综合素质较强的辅导员攻读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成为职业型、专家型的辅导员。

二十九、积极创造条件,支持辅导员申报科研课题。结合学院学生工作实际需要,支持和选送辅导员参加心理咨询师、就业指导师等相关培训,对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不少于一半的费用支持。

三十努力构建多样化的辅导员队伍发展途径。在向学校推荐党政领导干部或党政后备干部时,优先考虑具有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经历的干部、教师;积极推荐优秀辅导员到学校机关部处、校外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任职

三十一、根据学校规定,辅导员纳入教师职务聘任管理,享受教师待遇。学院提供电话费补贴和专项工作加班补贴,为辅导员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七章  管理与考核

三十二、辅导员实行学校和学院双重领导,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对辅导员的日常管理与相关工作考核。

三十三、辅导员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重点是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业绩。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目标与过程相结合,常规工作与例外事件相结合,学生反馈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辅导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记入本人业绩档案,考核结果与职务聘任、奖惩、晋级挂钩。

 

                                数学科学学院

                               200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