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教学助理管理条例(试行)
厦大数学【2013】1号
为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提高教学质量。根据《hg8868官方网站教学助理聘用制度试行办法》及本院情况,制定本条例。
一、岗位申请
根据学院每学期公布的教学助理岗位,本院研究生可向学院提出具体的岗位申请。学院将按申请情况统筹安排,确定教学助理岗位名单后予以公示。
二、岗位职责
1、批改作业。教学助理应认真、及时批改作业,作业批改后应登记作业情况,并将批改后的作业转交给任课教师,每次批改作业后应及时向任课教师提交“本次作业中的问题简况”表。
2、辅导答疑。教学助理每次辅导答疑时应准时挂牌上岗,并到值班教师处签到,不代签,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辅导答疑无关的事情。
3、批改试卷。教学助理应协助任课教师做好期中、期末考试的监考工作。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做好期中、期末考试后的试卷评阅工作。
4、上传下达。教学助理的岗位确定后,应及时与任课教师联系,了解课程的具体要求。了解学生的课程学习情况,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学生对课程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学期末将学生对课程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汇总交至学院。
三、岗位考评
学院将对教学助理定期进行考评。主要根据教学助理的岗位职责执行情况,包括教学助理完成的工作量,以及任课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助理的评价。考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
1、教师评价
任课教师将定期对教学助理的岗位职责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优秀:>=85分,合格:60-84分,不合格:60分以下。
2、学生评价
学生将定期对教学助理的岗位职责所涉及的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打分。按参与评价的学生对教学助理的评价打分进行平均。优秀:>=85分,合格:60-84分,不合格:60分以下。
3、考评结果
教学助理的考评结果乃教师评价分数和学生评价分数的平均值。
四、岗位酬金
教学助理的岗位酬金与其岗位考评结果挂钩。学院将根据学校下拨的岗位酬金总额以及岗位总工作量确定基本酬金。岗位考评结果排名前15%的按基本酬金的150%发放; 岗位考评结果排名后10%的按基本酬金的70%发放; 其余的按基本酬金的100% 发放。
五、岗位奖惩
1、根据教学助理的岗位考评结果,学院将对特别优秀的1-5名教学助理给予全院通报表扬和奖励,奖金额为500-1000元。
2、若教学助理存在严重失职行为且不予改正的,可报请主管院长批准后,终止其教学助理工作。
六、附则
1、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由数学科学学院负责解释和修订。
数学科学学院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