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报告厅、会议室、活动室等管理使用办法
厦大数学【2013】6号
(2013年第12次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为规范管理,提高学院报告厅、会议室、活动室的使用效率,现将学院报告厅、会议室、活动室等场所的管理使用办法规定如下:
一、本规定所指的场所包括学院的各种报告厅、会议室和教职工活动室。
二、上述场所由学院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安全及卫生等管理,包括使用预约、多媒体开启和关闭、环境卫生、维护维修等。
三、使用用途:
报告厅、会议室、活动室等场所只能用于跟教学科研、会议和交流有关的活动,严禁利用该场所从事各类非法活动。
1、报告厅主要用于学术讲座、教职工大会、面向学生和教师的各种会议及经学院批准的各种活动,必要时可用于研究生和本科生上课。
2、会议室主要用于召开学院各类会议、座谈会等,必要时可用于小型的讲座。
3、活动室主要用于师生举办的各类活动、座谈会等,必要时可用于研究生和本科生上课。
四、使用要求:
1、任何人使用上述各种活动场所均要向管理员提出申请,并提供使用时间、活动内容和是否需使用多媒体等信息。管理员应做好登记、开关门和多媒体准备等工作。
2、活动场所的使用安排遵循教学活动、院级会议优先的原则。如无重大会议及活动安排,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安排使用,由管理员进行统筹和调整。
3、管理人员应根据使用人的要求提前开门、调试多媒体设备;使用结束后,使用人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关闭门窗和多媒体设备,并检查多媒体设施是否完备。如使用时间为非正常上班时间,应提前交接好钥匙并做好登记,使用完后及时将钥匙归还。如变更或取消使用计划,申请人应提前通知管理员。
4、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人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负责使用期间的组织和管理,切实维护好正常的活动秩序。
5、未经批准,不得在场所内随意张贴或悬挂各种海报、横幅、标语、广告等。
6、除管理员外,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将仪器设备、家具设施带出活动场所,未经允许不得私自配制钥匙,不得私自将钥匙交与学生或无关人员。
7、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活动场所。
9、工勤人员应做好卫生保洁工作,每天打扫清洁一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开门供人使用。
五、本规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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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