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拔尖计划”学生小班授课方案(试行)
厦大数学【2014】6号
为了提高入选数学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简称数学“拔尖计划”)学生的培养质量,根据《hg8868官方网站“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管理办法》(讨论稿)的有关规定制定该方案。hg8868官方网站数学科学学院拟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对2013级及以后各年级入选“拔尖计划”学生的若干基础课程试行另开小班(称“拔尖班”)授课。
学生规模: 不超过30人, 包括 “拔尖计划”学生和部分基地班学生。基地班学生采用自主报名经选拔入“拔尖班”学习,选拔参照目前的拔尖班学生全科奖学金评定标准执行,即成绩加权排名,按排名选拔。
基础课程:选择以下的学科通修课和专业方向课程(即模块课)为“拔尖班”授课课程,建议授课教师一般由博士生导师担任。
² 数学分析2 (一下)
² 高等代数2 (一下)
² 计算方法 (一下)
² 数学分析3 (二上)
² 常微分方程 (二上)
² 概率论 (二上)
² 复变函数 (二下)
² 抽象代数 (二下)
² 偏微分方程 (二下)
² 实变函数 (三上)
² 拓扑学 (三上)
² 微分几何 (三下)
² 泛函分析 (三下)
² 数值逼近 (三上*)
² 数值代数 (三下*)
² 微分方程数值解 (三下*)
注1:考虑到学生的数学基础, 从非本院选拔的一年级“拔尖计划”学生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可选择不在“拔尖班”上课,从二年级开始必须在“拔尖班”上课。
注2:考虑到目前学生的选课人数,加*的三门计算数学方向课程目前暂不实行另开“拔尖班”上课。
课程要求:
(1)以原教学大纲为基础,增加难度与广度,制定新的教学大纲。
(2)不配助教,由授课教师本人批改作业。
(3)每学期除期末统一考试外,平时另单独安排3次小测试。如有期中考试可作为一次小测试。小测试的成绩按一定比例,如每次15%,计算学生最终成绩。
授课教师工作量及薪酬:
1.计算工作量,另外按150元/课时补贴。
2. 计算工作量的一半,另按300元/课时补贴。
(任课老师任选一种模式, 薪酬由拔尖经费支出)。
数学科学学院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