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值班人员工作准则
厦大数学【2008】7号
一、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规定”,认真学习安全保卫和消防基本知识,熟练基本操作技能,不断提高安全防范业务水平,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值班人员要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坚守岗位,及时接听电话,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学院大楼。对外来人员应认真盘查,做好值班记录。不得脱岗或随意离岗。
四、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如发现学院大楼有高声喧闹、乱涂乱画、破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时,必须立即劝止,以保证学院大楼的宁静和整洁。
五、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如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行为应及时报告办公室或学院领导,并密切注视动态,积极配合领导及时采取措施。若有事故发生,值班人员应及时报警,并采取有效救助措施,以防事故蔓延,同时还应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并记录备案。
六、值班人员每天晚上应巡回检查学院大楼的安全情况,要按规定时间关门。巡楼时要注意检查各楼层的情况,注意大楼及四周的动静,杜绝一切不安全的因素,保护好学院财产,严防被盗。
七、值班人员要服从学校保卫处和学院领导的指挥和管理,认真做好本院大楼及周边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完成学院布置的突击任务和临时性工作。
数 学 科 学 学 院
200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