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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 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陈淑铌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6日

各毕业班: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数学科学学院2022-2023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荣誉称号评选依据

荣誉称号的评选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2)执行:《hg8868官方网站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hg8868官方网站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hg8868官方网站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本科生,不包括委培生、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2-2023学年内(即2023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制。

(二)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生 11人、优秀三好学生 2人、三好学生 9人、优秀学生干部 2人。

三、评审程序

(一)学院下发评优通知;

(二)各毕业班组织评优工作,毕业班学生在学生工作系统(http://xmuxg.xmu.edu.cn/)进行网络申报(分别进入毕业生荣誉称号申请优秀毕业生申请应用进行填报,两者分开填写)

(三)学院确定初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四)学生工作处复核获奖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五)学校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四、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荣誉称号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4.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2-2023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取消该生参评资格;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6.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7.在荣誉称号的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8.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2023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

五、 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申请表(见附件34);

2.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非实习)证明,备注好姓名和学号;

3.相关获奖证明材料;

4.学工系统上申请个人荣誉称号,请务必确保在系统中提交的信息准确无误。

申请人将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539498167 @qq.com,邮件主题标明荣誉称号申请-姓名;纸质材料送至海韵园行政楼B308。所有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65日(周一)。

联系人:于亚楠  18850050462


附件: 数学科学学院2022-2023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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