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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有关注意事项
编辑:学院团委发布时间:2009年01月06日

根据学校的安排,为确保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寒假,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校历,寒假时间从20091182009213216正式上课。下学期三四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注册时间为213,一二年级注册时间为214。请同学们严格遵守寒假时间规定,提前安排好返校行程,按时到校注册。

二、离校同学请妥善安置好个人财物,若宿舍四人全部离校,宿舍须关水断电,关闭好门户,在离、返校途中,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交通安全、个人及财产安全。

三、寒假留校学生请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1.学院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实行男、女生分别集中住宿,且至少3人住一间(具体住宿另行安排),未作安排的宿舍将停水停电。寒假期间,临时合住同学应和谐相处,不随意翻动他人物品,保持所在宿舍干净整洁,以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2.请注意防火防盗、安全用电,严格遵守学校住宿管理规定;严禁违章用电,不得使用明火;严禁夜不归宿,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或出租(借)床位,如有违反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请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或学院值班老师联系。

4.寒假期间,学校将为留校学生提供除夕年夜饭,并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希望大家积极踊跃参与,度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愉快的寒假。

四、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派出所:2085792   2511110

保卫处:2185893   保卫处海韵工作站:2581110

公寓学生办:2184078

后勤物业:2180567(一期)  2188511(二期)

 

   数学科学学院团委

                                                                          20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