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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编辑:陈淑铌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8日


根据《hg8868官方网站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厦大学(2020)5号〕的文件精神,数学科学学院将继续开展兼职辅导员的选聘工作,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此项工作,现将2022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和管理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1. 学院党政干部、专任教师;

2. 优秀研究生及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选聘人数

若干。

三、选聘条件

1.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

4. 道德品质优秀,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5.学生兼职辅导员要求学业优良,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在学校机关部门实习经历的优先考虑;

6. 兼职辅导员原则上需在所带学生公寓园区内住宿。

四、选聘时间安排

1.报名:即日起至10月4日,应聘者填写《hg8868官方网站兼职辅导员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1)并将纸质版报名表交给到数学科学学院党团办公室(海韵园行政楼B308),同时,应聘者填写《数学科学学院拟聘兼职辅导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mathtw@xmu.edu.cn。

2.公示:10月5日—10月7日,学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面试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3日(包括续聘人员)。

3.考察:10月10日前,学院组织面试考核,由学院与拟录用人员双向选择确定拟录用人选,用人学院填写《拟聘兼职辅导员面试情况登记表》及相关材料留存学院备案。

五、管理工作

1.学院须加强对兼职辅导员管理和培养,严格执行“学徒制”的培养模式,专兼职辅导员共同完成“带班带生”工作,专职辅导员要做好对兼职辅导员培训和指导工作,切实做到“放权不放责”。

2.兼职辅导员因故需要解聘或调整的,应及时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上报学生处备案。

3.兼职辅导员工作时长达1年以上的,学校将出具任职证明。

4. 学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由用人单位发放劳酬,一般情况下每年发放10个月(寒暑假期间不发放,如特殊在岗情况下可另行申报)劳酬,每月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元(跨校区工作的不超过1200元)。兼职辅导员需认真填写劳酬申报表(附件3),由学生处或院学生工作组根据兼职辅导员具体工作情况提出发放相应劳酬的建议,并签字盖章。每月8日前,请将各院兼职辅导员劳酬发放单据和兼职辅导员劳酬申报汇总表(附件4)报送学生事务大厅(嘉庚主楼一楼)审核备案。

5. 考核优秀者,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学院亦可根据情况配套相应的物质奖励。学生获得优秀兼职辅导员,学校将增发2400元工作津贴,作为奖励。


联系人:陈淑铌,2580125,snchen@xmu.edu.cn


附件1:hg8868官方网站兼职辅导员岗位应聘申请表.doc

附件2:数学科学学院拟聘兼职辅导员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兼职辅导员劳酬申报表.docx 

附件4:hg8868官方网站兼职辅导员劳酬审批表.xls



数学科学学院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