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学安排,原定于10月12日(第五周)周三5-6节上课的博士政治课1班和2班现安排进行讲座,第五周上课地点调整为法学院政法报告厅,上课学院如下:
1班:材料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药学院+医学院+能源研究院(能源经济学专业除外)
2班 :海洋与环境科学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数学科学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