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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关于资助研究生出国出境短期访学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实施办法
编辑:mathyjs发布时间:2019年09月30日

为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拓宽学术视野,加强国际化程度,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学校常规资助研究生国(境)外访学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基础上,学院拟选拔并资助部分优秀学生赴国(境)外短期访学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或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资格的学生(不包括延期学生)。

2.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3.     访学单位应是国(境)外一流高校或一流学科,申请人的研究方向与国(境)外合作导师的研究领域紧密相关。

4.     申请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学术会议的主题应与申请者的研究课题紧密相关,且会议会期应在申请人完成论文答辩之前。

5.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外语交流能力和科研能力。

6.     原则上,每名学生在校在学期间获得的资助次数不超过2次。

7.     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或研究生院资助的,原则上不再重复获学院资助。

二、        申请材料

1.     具有明确的访学或参会计划,且须由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确认。 参加短期访学项目,一般应指定并注明国(境)外一名合作导师(一般为副教授以上)指导学生访学期间的学习和科研。

(1) 拟申请短期访学资助的学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l  《hg8868官方网站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申请表》(纸质版);

l  国(境)外院校正式邀请函复印件。邀请函内容应包括: 申请人基本信息,访学起止时间,邀请人等;邀请函须中方导师审核签字确认。

(2) 拟申请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的学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l  《hg8868官方网站数学科学学院资助研究生出国出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申请书》 (纸质版);

l  大会网址及大会邀请函(邀请函须中方导师签名确认)。

2.     学费/费用证明:是否收取学费,是否提供奖学金,是否收取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如收取学费,同时又提供资助或工作职位,则应标明具体额度。如邀请函中已有相关内容,则可不再单独提供。

3.     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秘书处(mathyjs@xmu.edu.cn)。

三、        资助形式及标准

1.     国际旅费:报销一次厦门至访学学校或参会地点的往返差旅费。申请人需按照规定路线出入境;申请人购买机票前应与学院外事秘书进行沟通并提交学院审核,不能擅自购买。

2.     差旅补助:参照学校研究生院资助研究生国(境)外短期访学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标准提供差旅补助。

四、        总结报告

1.     受资助的研究生应根据规定路线按期回国。

2.     回国后一周内,须向学院提交国(境)外访学或参会的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访学或参会的收获及感想,以及学习、科研或参会的照片若干张。

3.     总结报告需本人签名,并由国内导师审核签字。学院将根据报告说明审核下一次的申请。

4.     以上材料电子版或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秘书处。

五、        其他

1.       凡未能按照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完整的,学院暂缓审批。

2.       出国(境)前须根据研究生院相关规定办理出国(境)登记审核,详情见http://gs.xmu.edu.cn/ch/index/show/id/4515.html,并按学校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手续,详询外事秘书、财务秘书等。若出国前未按要求办理相关出国手续而导致无法报销资助经费,后果自负。

3.       以上访学或参会仅限于短期项目1个月以内)。若访学时间超过1个月,申请人需按照研究生院关于短期国(境)外交流访学资助的相关要求进行申请。

4.       本实施办法由hg8868官方网站数学科学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考研究生院关于短期国(境)外交流访学或参加学术交流(含学术会议)资助办法实施。

数学科学学院

2019920

附件1:资助短期访学申请书

2019093001 (1).doc

附件2:资助参加国际会议申请书

2019093001 (2).doc